戒律与生活(释恒强)(2)

3、战争 有些谋杀升级为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意志,这就是我们所熟悉的战争。战争通常是一个国家的统治阶层对另一个国家公民犯下的暴行。 1914年8月至1918年11月暴发第一次世界大战,当时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卷入了这场战

  3、战争
  有些谋杀升级为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意志,这就是我们所熟悉的战争。战争通常是一个国家的统治阶层对另一个国家公民犯下的暴行。
  1914年8月至1918年11月暴发第一次世界大战,当时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卷入了这场战争。据不完全统计,大约有6500万人参战,其中1000万人失去了生命,2000万人受伤。
  1939年9月至1945年8月暴发第二次世界大战,全世界先后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20亿以上的人口被卷入战争。据不完全统计,交战双方动员总兵力达1.1亿人,结果导致5500万人死亡,4000多万人受伤。
  战争会公然侵害其他国家公民的生命,一个文明、民主的国家不会轻易发动战争。当某些统治阶层对其他国家发动暴力掠夺时,都是由于少数人的仇恨或贪欲。对于广大的公民来说,无法得到最基本的生命保障,基本的人权、生存权都被战争暴行无辜侵犯。
  如果我们处于一个战乱或动荡的年代,我们的生命随时会受到威胁。这是大家不愿意遇到的。我们都希望和平,而只有在和平的基础上,社会才能发展。如果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能奉行不杀人戒,不去侵害别人,那么整个社会秩序就会得到基本保障,我们的生命安全也会得到基本保障,由此我们才能正常地工作、生活和学习。
  对于我们佛教徒来说,将来不想堕入三恶道,就尤其要持好不杀人戒。没有一定善根的人对佛教不会轻易升起信心,所以一般的佛教徒对于这条戒会持守得比较好。但是我们要意识到,这条戒无论是对于个人生活、家庭生活、社会生活都是必不可少的。这条戒不会让人失去自由,相反,它能够保障你的生命安全。
  佛陀非常慈悲,他不仅顾及到人类的生命,还顾及到其他旁类的生命。所以这条戒规定,我们对于一切有生命的存在物,都不要随意伤害。

  (二)不偷盗
   五戒的第二条是不偷盗。如果我们知道眼前的财物不是自己的而是别人的,但自己有心把别人的财物占为己有,又通过相应的方便使这个财物远离它本来所在的地方,这就犯了不偷盗戒。
  日常生活中的盗窃、抢劫、抢夺,都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或者违犯社会法律,或者违犯单位制度,或者违犯社会公德,以此侵犯他人的财物或者公共财物,来满足自己的私欲。
  有些盗窃是针对个人,会给个人生活带来困扰。古人云:“民以食为天。”尽管我们的生命没有直接受到威胁,但如果我们失去了生活上的一些物质保障,那会造成我们生活的困难。财物受损可能让你没有饭吃,没有衣服穿,没有钱交房租,没有钱买房子,重大的经济损失则会给个人正常的生活带来极大的困扰,有时甚至也会直接危及个人生存。
  有些盗窃是针对公共财产,受到影响的则是社会公众。有些小偷晚上去偷盗井盖,行人一不小心就会掉进井里,过往的车辆如果没有注意到井盖不见了就容易出车祸,这给社会公众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还有些小偷偷窃一些公共设施,比如电线,导致一些地区不能正常供电。还有的小偷盗窃通信设备,给我们正常的通信造成障碍。
  除了盗窃,抢夺和抢劫也属于偷盗。比如飞车贼盯到你戴着贵重首饰,趁你不留神就把你的金项链、银手镯抢走了。他们一般不会顾虑你的人身安全,有时为了抢走你的耳环,通常会把你的耳朵扯裂。还有些不法之徒,为了达到他的目的,手持凶器,通过一些暴力手段和伤害人身安全的方式抢走别人的财物。这些都是法律、道德所不允许的,也同样是佛教戒律所不允许的。
  另外,贪污也属于偷盗范畴。如工作人员利用个人职务之便非法侵吞单位或国家财产,这会危害社会大众的公共利益,这也是大家不希望发生的。
  不偷盗戒主要是为了保护个人财产以及公有财产不受侵犯,对于保障正常的社会生活也非常重要。作为佛教徒,一方面不要基于嗔恨心去伤害他人,另一方面也不要基于嫉妒心或者贪欲心去侵夺别人的财物。如果通过不法手段侵犯他人的正当财产,不仅违犯社会公德、社会法律,也违犯佛教的戒律,会受到舆论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倘若我们不能及时化解贪心,不能认识到偷盗的错误,也不如法忏悔,可能导致我们将来堕入恶道。

  (三)不邪淫
   这条戒和社会秩序、家庭幸福密切相关。几乎所有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社会法律、公德来规范人们的性行为,几乎所有宗教团体也对不邪淫有具体的戒规,佛教对于这条戒看得尤其重要。当然,对于在家佛教信徒来说,一般需要正常的夫妻生活,但这条戒规定除了正常的夫妻性生活以外,一般不能再有其他实质的不正当男女关系,因为邪淫极可能破坏他人的正常婚姻与家庭,甚至导致堕胎害命。
  一夫一妻制是普遍的社会生活规范。但随着物质生活水平越来越高,道德观念却越来越低,社会上的两性关系也因此变得越来越复杂。数据显示,我国目前离婚率逐年增高,其中婚外情是“婚姻杀手”。一些人存在“骑驴找马”的思想,家里已经有了配偶,但是遇到更喜欢的异性就会奋不顾身地离婚,这导致了婚姻与家庭的不稳定性。
  如果一个正常的家庭出现婚变,对小孩的影响极其重大。没有得到完整父爱和母爱的小孩,其人格可能会有些缺陷。缺少父爱的小孩,将来可能不那么坚强;缺少母爱的小孩,将来可能不是很能容纳别人,也可能不会很好地融入社会。
  一般来说,再婚的家庭对小孩多少都会带来负面影响。古今中外,继父继母对非亲生的小孩不能尽到父亲或母亲的责任,这是很普遍的现象。有时,继父继母对非亲生的小孩有歧视或者不公正对待,会给小孩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这样的孩子长大以后往往也会对家庭和婚姻怀有阴暗心理。
  当继父和继母对小孩有虐待行为,小孩以后极可能出现重大的人格障碍或行为问题,比如出现抑郁、焦虑、自闭、社交恐惧或反社会心理,或离家出走、沉迷于电子游戏、热衷于早恋等现象。早恋往往是因为小孩在家庭中无法得到相应的关爱而转向同龄的异性,以满足情感需要。这些现象都会导致小孩身心将来不能健康发展,根据调查统计,大量少年犯出自婚姻破裂的家庭。所以,佛教徒无论是出于信仰,还是为小孩考虑,对婚外情都一定要慎重。
  另外非正当的男女关系极易导致堕胎。在堕胎的妇女中,也有不少是未婚的少女。未婚先孕对女性首先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如导致宫内感染,或日后习惯性流产。堕胎次数越多,将来流产的可能性越大,而且也有可能导致终生不孕。有些不安全的堕胎手术,还会直接导致死亡。
  除此以外,堕胎还会对当事人造成精神上的创伤。比如美国的妇产科专家经过研究发现这样的数据:约35%的堕胎者经常会感到那被流产的孩子来访,约54%的堕胎者经常会做与堕胎有关的恶梦,约78%的堕胎者时常哭泣,觉得孤独无助,甚至对生活失去信心而出现自杀倾向。国外研究者把这些由堕胎引发的精神伤害现象统统称为“堕胎后遗症”。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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