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十二因缘法决定有实在独立的自体.就必定应在一念心中同时具有十二支或每一念心中有一支。由此分析.上二种说法都讲不通。故十二因缘法空无自性,十二因缘空故,有情亦空。如论云:“众缘空故.缘生法亦空”。 通过上面的分析论证,我们已对佛所说的万法缘起无生之理,有了初步的了解。若能以智慧时时观察,无论是外在的宇宙世界及内在的身心,无非都是众缘条件的和合假法,本来没有实在的生,也没有实在的灭。这样,我们的心就不会时时跟着缘生缘灭的诸法而起伏波动,起七情六欲而生烦恼痛苦。对於外在世态之变化乃至老死之将至,都会处之泰然。以诸法本来性空不生故。 一个人只有彻底体达缘生性空真理,才能证得究竟解脱。这样,才能利生无碍,才能真正做到:“不自为己行四摄法,为一切众生故,以无爱染心、无厌足心、无挂碍心摄受众生。”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