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述无我义(妙藏)(2)

缘生无自性,是佛法说明“法无我”的要义。因为我人对内执为自我,同时必执外在的我所、我所属于我,与我有密切的联系。我所有的,我所知的,以及我所依的,都是;也即是法我。他的所以被执为实有,与我见同样的,

  缘生无自性,是佛法说明“法无我”的要义。因为我人对内执为自我,同时必执外在的我所、我所属于我,与我有密切的联系。我所有的,我所知的,以及我所依的,都是;也即是法我。他的所以被执为实有,与我见同样的,是同一的自性见。这种自性见,由来已久,根深蒂固,所以每觉得“法无我”的道理,甚为深奥。只要了解外在的一切一切,没有自性,必然能达到法无我的正觉。
  佛说无我的目的是破斥众生我法二执,而证得二空(我空、法空)。若觉者破除我法二执之后,所产生的大智慧与大慈悲,与物质界原子所产生的光和热,极为相似。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欢迎访问无量光佛教网,相关文章: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