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本身就属慧浅重之流,但却假借双身修法的名义为自己的贪欲大开绿灯,这样的密宗行者实在是玷污了密法的圣洁。但我们绝对不能因为有少数密法修习者的行为不如法,就一股脑地把密法本身一闷棍打死,人之过失岂能连带法本身也跟着遭殃!《弥勒请问经》中也宣说了同一道理:“不以憎嫉人故而憎嫉于法,不以人过失故而于法生过,不以于人怨故而于法亦怨。”我们所应着眼的依然是密法的精髓--甚深的空性与光明见,严谨的持戒行为。这些才应该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一千多年前的藏王赤松德赞在位期间,曾下达过这一所有藏民都要遵照执行的命令:“藏地僧俗,今后见解需依龙树菩萨的中观见,行为需像静命大堪布一样严谨奉行别解脱戒。”这已经非常明确地提出了藏地的戒律基础问题。法王如意宝晋美彭措上师亦云:“夜空的星星虽然繁多,但启明星只有一颗,除大瑜伽师和大成就者外,所有僧尼必须以别解脱戒律为首,破别解脱根本戒者不得与僧团共住。”由此观之,藏地毫无疑问是三戒并重的,双身修其实并不具备代表及典型意义。它具体的方便之处以及指导思想,我们已略作宣说,此处不再赘叙。 在看待这一现象时,一方面要清楚此种修法确为释迦牟尼佛所传,已有一些行者依此而证得佛果,故万不可随意贬斥,除非他已通达八万四千法门之所有密意;另一方面也要清楚,密宗并不以双身为唯一、最胜方便,它有无量无边之方便窍诀,就看你自己的根基到底适合哪一种修法;还有就是不可因噎废食,因为见闻或道听途说了一些不如法之双身修炼事例,从此以后就连法也舍弃,这是最要不得的。等因缘成熟之后,总有一天你也会领略到密法的无限风光及不共特征与加持。 总而言之,藏传、汉传佛教在要求佛教徒严守戒律这一点上并无任何差别,绝大多数密法修行人也以解脱道为自己的成佛门径。对这些人来说,戒律,而且是严格的戒律,才真正是他们的行持表征。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