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怀瑾老师戒淫开示

南怀瑾,戒淫
南怀瑾老师戒淫开示 (一)

不漏精不是指漏精液,修持的人应该在没有发动精液以前化掉它;道家广成之说:“情动乎中,必摇其精”,心中有一念,感情一动,精气已经在散了,精的道理是这个精,不是精虫的精。

  用功到将满未满之际,性欲特别强,无法化除,是修持上的一大关键。

  静极阳生,无欲念。且要化掉。化后打通气脉。到达如《楞严经》中所说的初步程度:“于横陈时,味同嚼蜡”。才能谈到修定,然后才可达到心一境性,定生喜乐。

  最好的调服方式就是把心念空了。

  你在心境上不要理它可以转掉,你越在意越转不掉。这些自己都可以作实验,非常非常重要。

  不管是出世法或是入世法,没有不修止而能成就。修止是共法。没有作到“止”这一步,学佛都是白费功夫。

  修行打坐种种的法门,都是在修止的阶段。止是定的因,定是止的果。

  佛说无量法门,总摄止观。止者,心一境性。观者,抉择法慧。心一境性,缘无分别。抉择法慧,缘有分别。无分别,断烦恼现行。有分别,断烦恼随眠。

  凡六根为用,演出八万四千方便法门,初皆是止此意念之用。系心一缘,制心一处。即为止境。

  止止爱,止止见。

  止是壁定,八风恶觉不能入。止是净水,荡于贪淫。八倒犹如朝露,见阳则晞。止是大慈。怨亲俱悯。能破恚怒。止是大明咒,痴疑皆遣。

  炼息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炼息可断去欲念。做到不漏丹。老年人炼息可使阳气重来,有病的人可借此去病,健康长寿。

  我们生命的来源,是先从色欲爱乐所生。要了脱生死之流证得菩提。必须也要从此而了。如经所说:“生因识有,灭从色除”。如果不从这种根本无明着手解脱,徒使压制于一时,终归还会遇缘而爆发的。难以得到最后的圆满成就。
  南怀瑾老师戒淫开示 (二)

了解了这个道理以后,所谓“还精补脑”和“炼精化气”的功夫,是指在心理上没有丝毫欲念的状态,但性器官却本能地发生了作用的时候。那时只要做到绝对地清心绝欲,让它依循生理自然的血液循环而归于平淡,就可自然而然达到不还之还,不补之补的境界了。如果有了欲念配合性器官的作用,已经使性腺荷尔蒙和精虫的活动发生作用以后,再来有意去采补回来,控制它而“扐”令回转,便会使膀胱和血液里增加一大堆的废物,轻则迫入膀胱,影响摄护腺等机能的严重负担,重则会使心脏,肺,肝,脑神经等,发生最坏的严重后果。道书丹经上要人认识清楚:“水源清浊”之说,便是对这两种现象的差别而言。

  戒淫除欲的重点是你要能够炼精化气,前面怀师讲过,性欲发动的时候,其实就是拙火在动。道家讲的炼精化气就是通过拙火化的。修持拙火有一个难关。在拙火发动以前,修持会使身体变得更健康,精气神更充满。性欲会比平常人更强烈。如果不能炼精化气,在性交中把精气神都消耗掉了,就永远也无法达到拙火的境界。这个关口很难过,很多人到了这个关头是屡战屡败,浪费了前期功夫的积累。这时性欲的增强,说明生命力更强了,如果不配合性欲的观念,一念清净,空掉身体的感受,功夫就能更上一步。

  性欲发动,一方面是心理的原因,一方面也是身体生理的原因。说明身体有阻塞不通畅。

  从生理的角度来讲,性欲强的人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精力旺盛,身体很好的人。一种是身体弱但阻塞严重的人。性欲这种不通畅的压力,要么通过性交泄掉,要么通过修持化掉。总之,它要找到一个出路。

  身体绝对健康的人,精气神真正充满了,身体通畅了,反而没有性欲的压迫了。正如道家讲的:“精满不思淫,气满不思食,神满不思睡”。就象前面提到的。其实这种境界的快感比男女交媾的快感要高多了。


问:在声闻的戒律中,以淫欲为障道法。比丘戒中,以淫戒为四根本戒之首。在大乘律典中,《梵网经》是以淫戒为十重罪恶之一;《瑜伽菩萨戒》虽然没有将淫戒列为重罪,但在四十三轻中,也只对在家菩萨有所开许,而修学解脱道的比丘是不可沾染的。因为淫欲最易使人产生染著。众生无始以来以无明为父,贪爱为母,使其流转生死,无有了期。可在密宗道场中,往往供奉着男女双身的造像。据说在密宗的无上瑜伽中,也有男女双修的法门。这样的修行方式,似乎和原始佛教及声闻解脱道的禁欲思想严重对立。不知这样的一种修行有没有佛经的依据?修习这一法门是否有资格上的限定?它的指导思想是什么?最后所要证得的境界是什么?
  答:若只从文字、现象来看,不论大乘小乘、显宗密宗,在很多方面似乎都有自相矛盾、互相抵触的地方。但若以实论之,则八万四千法门,法法皆是佛法,只看修行人能不能、愿不愿圆融观之,并在实际的闻思修行中将其互摄贯通起来。比如戒律,一般而言就可分为别解脱戒、大乘菩萨戒、密乘三昧耶戒等三种。凡是佛教徒都承认佛经中明确指出过的一种观点,即在一个人的相续中可以存在三种戒律。至于这三种戒律在一个人的相续中得以存在的方式,按照无垢光尊者等智者的论述,则它们可以一本体异反体的方式并存,因不舍本体的缘故,三者实无任何相违之处。以十不善业而论,别解脱戒将其判入自性罪,但凡受戒僧众任谁都不能毁犯;但对一个大乘修行人来说,只要本着无丝毫自私自利、一心只为他人之心性,则戒律中对其在特殊场合、条件下,身、语所可能行之七种不善业亦作了相应开许。
  说到淫戒,其实在密宗的所有宗派之中,从未开许过任何一个修行人在未了达贪欲本质的前提下去搞所谓的双身修法。不过与上举十不善业的道理一样,如果一个修行人已达到了很高的修证境界,此时他便可以方便法摄受双身修法。不仅密乘中有如此开许,声闻乘中同样对此作过相同的解释。如果一个修行者已断除了自相续中的烦恼,他也可依方便法在显现上暂时“破戒”。《律藏》中就记载了这么一个公案:
  有一阿罗汉名为色迦桑目,她原本是一普通女众,后通过修法而得阿罗汉果。在其显现为得果比丘尼时,未生怨王与她行邪淫,但因她早已断除了贪欲之心,故在整个过程中未有丝毫出自个体贪心指使下的乐受。释迦牟尼佛后来说她尽管身为比丘尼,但因未生真实贪心之缘故,所以并不能将其行为判定为破戒。不仅对阿罗汉作了如是开许,《律藏》中还记载了一个已断除了欲界贪欲的出家人,尽管也与人行过邪淫,但释迦牟尼佛依然没有将他的行为指斥为破戒,因他也无有丝毫贪爱故。这个出家人还仅仅只是断除了欲界贪欲,但佛陀亦对他的行为作了开许。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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