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谁拥有生命和生命的价值? 有些人认为,不仅人、动物,连植物和顽石等无情物都有生命。 有人则否认植物、微生物以生命形态存在于世,甚至认为动物也没有情感和意志,如同一具机械,没有灵魂。他们无视动物的恐惧和痛楚,无知、残忍而麻木,任意毁灭它们而无有些微的罪恶感。在他们眼里,除人类外,任何一种形式的生命都如同草莽。 还有人著书:只有人类中的天才和精华、人类物种中最优秀的部分,才有生命价值。这种人拥有超人的意志,是社会规范和价值的创造者,踞于整个人类之上。而那些平庸、怯懦、如动物一般低贱和可笑的人类群体,像群氓一样,除了被奴役的命运,没有丝毫价值。 现代人应对这个问题得出确切的结论,因为生命是最重要的。 佛经中说,为了身体,人们可以放弃苦心积虑获取的财产;为了生命,可以舍弃最为珍爱的身体。无论何种民族、何种地位、何种身份的人,在一切的一切中,他的生命,是世间最昂贵之物,是一切欢愉、希望和意义所在,所有价值都依它而体现。 按照佛教的观点,不仅人类生命是如此,一切众生的生命也是如此。生命是唯一的、最珍贵的。只要还活着,就能看到广袤的世界,沐浴太阳的温暖,感受生命的意义。 当生命被可怕的仇敌强行掠夺时,最凄惨、无助的时刻已经到来,世界也随之沉入到黑暗中。 ◎ 植物有没有生命? 生物学家认为,生命的成分是有机物与水,由单细胞或多细胞构成,具有非常稳定的性质。它的运动、生长和生殖等都是在新陈代谢的基础上进行的。生命从狭义而言,有动物、植物和微生物;广义来说,整个山河大地、日月星辰、草木花卉都有生命,包括地球,也已有四十六亿年的生命…… 一些佛教界论师在演讲时说,万物皆有灵性,乃至草木、瓦砾、矿物都有生命。按照生物学家给出的定义,这种说法未尝不可。植物有产生、成长等一系列能量代谢的现象,遇到其他物质时,它会产生反应并发生变化。 有人说,在苹果前赞叹抚慰,苹果会心花怒放,生长得非常甜美;在牡丹花前唱一些婉转动听的歌,它就会摇曳多姿,长开不谢。但如果把它放在粗糙、恶劣的环境中,它会很快凋零。 但是,它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生命。佛教中“生命”的概念与生物学家不同,按照佛教严格的定义,上述法师的观点是不合理的。让我们详细观察: 我方:如果万物有灵,那它是否会成佛? 对方:当众生成佛之时,在他清净法界的显现之中,世间一切万法,无不会成佛。 我方:当一位众生成佛时,如果经堂中这一根根柱子也成佛,一块块石头也成佛,请问,这些柱子或石头的名号分别是什么? 对方:按唯识宗的观点,一切唯心所现。如同醒来之时,梦中的外境融入梦心一般,当心界之垢消尽而成佛时,我心幻化的一切都将融入我的心识,外境不清净的法无一余留。 我方:对方是不是从这个角度来解释的?恐怕不是的。如果是,先要说明,是从唯识宗的观点而言。但是,万法唯识所现,并非是承许草木顽石也有心识。 《华严经》中“情与无情,同圆种智”,是从有心识之众生与无生命的物质均从本基如来藏中所出而说的。木头不可能成佛,因为它没有觉知万法的灵性,木头虽是如来藏光明所显,但它不具备如来藏。 《楞严经》中说过:“十方草木,皆称有情与人无异……是人则堕知不知执……迷佛菩提亡失知见。”如果你认为青青翠竹、郁郁黄花皆有灵知,佛陀说,你已迷失了菩提的方向,忘失了真正的知见。 在《大般涅槃经》中,佛陀还说:“一切谷物皆有寿命……如是说者即是魔说。”这也是外道之说。佛陀时代的裸体外道就认为植物有生命,毁坏草木形同杀人。 ◎ 经中说植物变成了众生,这又怎么解释呢? 有两种解释。第一种:不是指无心的植物变成了众生,而是指生命居于草木之中。 《十诵律》云:“是众生以草木为舍,亦以为村聚落城邑”。世间一些非人、罗刹或泉神、河神、土地神以草木为舍、为村、为城邑,住于泉水处,神树内、山岩中。 当我们损害神树、染污泉水,就会激怒居于其中的神祗,对我们施以报复。有时,我们砍伐树木时,树木会发出奇特的、哭泣一般凄恻悲伤的声音,还会出现一些无法解释的现象。当非人住所遭到毁坏,改变了形状,非人也会受到伤害,发生变化。只是我们肉眼无法看见。 第二种情况则如佛经所说,是众生转生于孤独地狱。当年,佛陀身边一些著名罗汉如嘎达亚那尊者、阿难尊者等,常常云游海边和他方世界,亲眼目睹众生堕于孤独地狱。孤独地狱的众生因恶业所感,以和无生命之物无二无别的形态存在于世,或以不可思议的方式,藏于老树及岩石中。 当樵夫砍伐树木时,它们的肢体也被千刀万剐;还有些转生为杵臼、笤帚、瓦罐、门、柱子、灶石、绳子等形象,感受人们使用它时的种种苦楚。 在加拿大的一些海岸边,有一种形状奇特的石头,如果把它们放入篝火,或置于平坦之处,石头会自己慢慢地滚动。这种被当地人称为有生命的石头,很可能就是孤独地狱的众生。《本草纲目》中也记载了一种昂贵之石,学名寒石,据说,它也是有生命的。 《大圆满前行》中也描述了这样的事例:成就者上师要求弟子劈开一截漂流之木或一块巨石,人们赫然发现,无缝之木或巨石中央,住一青蛙或蜈蚣; ◎ 既然植物没有生命,佛陀为什么制止毁坏草木? 为了保护环境,维护自然与生态的和谐,佛陀不赞叹摧折草木。在佛陀对比丘制定的一系列戒条中,将无意中割草、砍树作为一个轻罪而非重要的堕罪,更不是根本罪。 然而,显密任何一个律典都严厉禁止杀生。如果犯了杀生这第一根本重罪,则如一个人头被砍断,再也不能恢复,后世必堕地狱。 如果不了解二者的差别,则砍树与杀人无异,割草与宰牛同罪。 《金刚经》说,生命包含在胎生、卵生,湿生、化生四种形态中。从不同层次的生命而言,则有地狱、饿鬼、动物、人、阿修罗、天人乃至罗汉、菩萨等九种。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