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十二因缘? 十二因缘 一、无明,指心的无知,包括不明善恶、不明佛法教义,这是一切痛苦的根源。 二、行,因为无明而做出善或恶的行为。 三、识,因为过去的行为累积了一定的因果,从而投生于今世,成为新的生命。 四、名色,指由精神要素与物质要素和合而形成的身心。 五、六入,人在胚胎发育时,产生眼、耳、鼻、舌、身、意的感知能力。 六、触,人在出生后,对外界事物有所接触。 七、受,由于与外界事物的接触而产生苦、乐、忧、喜的感觉。 八、爱,对苦有强烈的憎恨,对乐有热烈的渴望,强烈的欲求或渴望,就是爱。 九、为爱努力地追求。 十、有,今生为爱产生诸多行为,成为下一世的果报。 十一、生,有了今生的业因,而受来生的生命。 十二、老死,有生必有死。 十二因缘与三世因果 十二因缘的三个阶段中有两重的因果:过去因现在果,现在因未来果。 过去因是无明和行,无明是过去世的迷惑,行是过去世的造业。现在果是识、名色、六处、触、受,正是由于过去因才有了现在的果,这就是第一重因果,过去因被称为“能引”,现在果被称为“所引”。 现在因是爱、取、有,爱和取是现在世的迷惑,有是现在世的造业。未来果是生和老死,正是由于现在因才能了未来的果,这就是第二重因果,现在因被称为“能成”,未来果被称为“所成”。 逆观十二因缘 逆观十二因缘,就是把十二因缘从后往前推,从老死逐渐逆观到无明。 老死是观察人生的起点,老死之所以会忧悲苦恼,是由于有生,因为没有生就没有死。生的条件虽有种种,但是重要的条件是有,有就是身、口、意所造的善业和恶业对后果潜伏的一种力量,有了业力为缘,必然有后果的生和死。 有又缘于取,正是对色、声、香、味、触五欲的执著追求。才造成了善业和恶业。 取又缘于爱,爱就是生命欲,正是有了生命欲才有执著的追求,产生了业力。 爱又缘于受,受是对客观之事物产生的苦乐,正是这种苦乐的感觉,激发着生命的欲求。 受又缘于触,触是根、境、识三者和合而有心理活动的开始,才有了受。 触又缘于六处,六处是六根对六境的认识,由此产生了触。触又缘于名色,名色是身心合成的组织,六根依存于身心组织。 名色又缘于识,识是名色的中心,它们之间互相依存。 识又缘于行,识和名色都是由过去所造的业,也就是行而来的。 行又缘于无明,无明就是对无常、无我的真实不认识,是人们生死痛苦的根本。 十二因缘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