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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涉黑案宣判是法治的阶段性胜利

网站:中国梦 日期:2014-05-26发布:无量光
四剑斋 5月23日,审判长清朗洪亮的宣读声回荡在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内被告人刘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
四剑斋
 
5月23日,审判长清朗洪亮的宣读声回荡在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内——“被告人刘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至此刘汉等36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案件完成一审法律程序。(5月23日《新华网》)
 
涉黑犯罪是危害正常社会秩序,危害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拉帮结伙纠结在一起,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他们利用人多势众,对百姓巧取豪夺,聚敛财产,特别是在近年社会转型时期,这些涉黑团伙不仅利用暴力敛财壮大涉黑组织,为了逃避打击,他们还利用金钱等贿赂政府工作人员,以此来寻找“保护伞”,危害社会现象更加严重。
刘汉涉黑案是十八大以来判处的性质最为严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刘汉曾坐拥400亿资产,他以黑赚钱、以钱养黑,宣称自己“从来都是赢家”,甚至在一项目竞拍前放出话来,谁敢举一次牌“就砍掉他一条胳膊”。这样不可一世的大佬在去年3月被抓,历经近1年的侦办, 今年2月起诉,多达800余册的罪证材料,历时17天的庭审, 20项起诉罪名和数十起违法犯罪事实,27位公诉人与刘汉、刘维等36名被告人及49位辩护人在法庭上激烈交锋……现如今,为祸一方多年的刘汉黑恶势力团伙终于被绳之以法,可谓法律正义的胜利。
 
刘汉、刘维被判处死刑后,据说当地人都拍手称快,甚至放鞭炮庆祝,可见两人在当地臭名昭著,被人恨之入骨。此次的公开宣判,让老百姓看到了党中央反腐打黑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是实实在在的;也向那些游走于违法犯罪边缘的商人警示:不管你头顶有多少政治光环都是徒劳的,只要触犯了国家法律的底线,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当然,公开宣判也再一次彰显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自信——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寻求任何“保护伞”都无济于事。
 
拍手之余,我们也不禁反思:在肆意妄为、坐大成势的10多年时间里,刘氏兄弟也曾屡次涉案被查,但为何每次都能“逢凶化吉”?又为何每过一道“险关”其“江湖地位”、影响力都更胜从前?甚至政界、商界、司法界都要避让三分?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刘汉集团除了具有涉黑犯罪团伙本身所固有的穷凶极恶外,还与当地一些党政和司法机关人员勾搭连环。可以想象,如果没有中央反腐打黑的坚定决心和雷霆手段,刘汉犯罪集团不知还要作恶多久,还会带来多大的危害。这也再次提醒我们,刘汉涉黑案宣判只是法治的阶段性胜利,要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还必须严打“保护伞”,严打各种腐败。
 
因此,在我看来,一方面,各级政法机关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对黑社会性质犯罪等突出问题始终坚持露头就打,以实际行动维护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平安和谐就在身边。另一方面,治理黑恶势力一定要“刨根问底”,严惩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就此而言,检察机关与纪检部门还应当在黑恶案件背后开辟反腐败的“第二战场”,做到边查边打,让“保护伞”和黑恶势力自顾不暇,无法互相掩护,与此同时,政府各部门还应积极转变相应职能,弱化某些行政管理部门的公权力,降低涉黑团伙寻求公权力保护的预期,从根本上铲除由于市场机制不健全而出现的权力寻租土壤。5月23日,审判长清朗洪亮的宣读声回荡在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内——“被告人刘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至此刘汉等36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案件完成一审法律程序。(5月23日《新华网》)
 
涉黑犯罪是危害正常社会秩序,危害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拉帮结伙纠结在一起,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他们利用人多势众,对百姓巧取豪夺,聚敛财产,特别是在近年社会转型时期,这些涉黑团伙不仅利用暴力敛财壮大涉黑组织,为了逃避打击,他们还利用金钱等贿赂政府工作人员,以此来寻找“保护伞”,危害社会现象更加严重。
刘汉涉黑案是十八大以来判处的性质最为严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刘汉曾坐拥400亿资产,他以黑赚钱、以钱养黑,宣称自己“从来都是赢家”,甚至在一项目竞拍前放出话来,谁敢举一次牌“就砍掉他一条胳膊”。这样不可一世的大佬在去年3月被抓,历经近1年的侦办, 今年2月起诉,多达800余册的罪证材料,历时17天的庭审, 20项起诉罪名和数十起违法犯罪事实,27位公诉人与刘汉、刘维等36名被告人及49位辩护人在法庭上激烈交锋……现如今,为祸一方多年的刘汉黑恶势力团伙终于被绳之以法,可谓法律正义的胜利。
 
刘汉、刘维被判处死刑后,据说当地人都拍手称快,甚至放鞭炮庆祝,可见两人在当地臭名昭著,被人恨之入骨。此次的公开宣判,让老百姓看到了党中央反腐打黑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是实实在在的;也向那些游走于违法犯罪边缘的商人警示:不管你头顶有多少政治光环都是徒劳的,只要触犯了国家法律的底线,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当然,公开宣判也再一次彰显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自信——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寻求任何“保护伞”都无济于事。
 
拍手之余,我们也不禁反思:在肆意妄为、坐大成势的10多年时间里,刘氏兄弟也曾屡次涉案被查,但为何每次都能“逢凶化吉”?又为何每过一道“险关”其“江湖地位”、影响力都更胜从前?甚至政界、商界、司法界都要避让三分?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刘汉集团除了具有涉黑犯罪团伙本身所固有的穷凶极恶外,还与当地一些党政和司法机关人员勾搭连环。可以想象,如果没有中央反腐打黑的坚定决心和雷霆手段,刘汉犯罪集团不知还要作恶多久,还会带来多大的危害。这也再次提醒我们,刘汉涉黑案宣判只是法治的阶段性胜利,要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还必须严打“保护伞”,严打各种腐败。
 
因此,在我看来,一方面,各级政法机关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对黑社会性质犯罪等突出问题始终坚持露头就打,以实际行动维护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平安和谐就在身边。另一方面,治理黑恶势力一定要“刨根问底”,严惩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就此而言,检察机关与纪检部门还应当在黑恶案件背后开辟反腐败的“第二战场”,做到边查边打,让“保护伞”和黑恶势力自顾不暇,无法互相掩护,与此同时,政府各部门还应积极转变相应职能,弱化某些行政管理部门的公权力,降低涉黑团伙寻求公权力保护的预期,从根本上铲除由于市场机制不健全而出现的权力寻租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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