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那 又作都维那。在古代丛林,维那是寺院中的纲领职事,掌理众僧的进退威仪,非但要佛门的规矩熟,而且要喉咙好,资格老,正如戏台上挂头牌的角色,一切的节目都要靠他安排。今日寺院的维那,则仅于举行法会、课诵时,担任众僧的先导,掌理举唱、回向等。
学僧 又称学问僧,其义有二: 指研究佛教的僧侣; 指有学问的僧侣。
学人 泛称学习佛法者。禅林中则指修禅者。又称学道人。一般学佛者自称学人,乃自谦尚须学习的意思。
檀那 意译布施,即给与、施舍的意思。中国、日本又将檀那、檀越引申为施主之称,即施与僧众衣食,或出资举行法会等的信众。
优婆塞 意译近事、近事男、信士、信男、清信士。即在家亲近奉事三宝、受持五戒的男居士。为在家二众之一,与优婆夷同是在家的信仰佛法者。
优婆夷 意译清信女、近事女、信女。即亲近三宝,受持三皈五戒,施行善法的女众。为在家二众之一。
长者 为家主、居士之意。一般则通称富豪或年高德劭者为长者。
檀讲师 凡皈依三宝,信仰人间佛教,具有弘法能力、正知正见的佛光会员,经国际佛光会世界总会考核通过者,礼聘为檀讲师。每年可经总(协)会安排到各地机关团体讲演,但不得主持宗教法会仪礼。
三藏 指经藏、律藏、论藏,佛教圣典的三种分类。 经藏:音译修多罗藏,意译契经藏。佛陀所说的经典,上契诸佛之理,下契众生之机。有关佛陀教说的要义,皆属于经部类。 律藏:音译毘尼藏,意译调伏藏。佛陀所制定的律仪,能制众生之恶,调伏众生的心性。有关佛陀所制定教团的生活规则,皆属于律部类。 论藏:音译阿毘达磨藏,意译作对法藏。对佛典经义加以论议,化精简为详明,以决择诸法性相。后人以殊胜的智慧,再加以组织化、体系化的论议 解释。
大雄宝殿 指寺院中供奉佛陀的正殿,或称大殿。"大雄",意思是伟大的英雄。是佛陀的德号之一。因为佛陀具有大智力,能降伏魔障,故称大雄。殿内供奉释迦牟尼佛为主,也有供奉三宝佛者,即外加药师佛、阿弥陀佛;或以象征解行并重的大迦叶、阿难尊者侍立在佛陀左右;或供奉华严三圣||毗卢遮那佛、文殊菩萨、普贤菩萨等。
上堂 指上法堂说法。古时长老住持可随时上堂,后来则有定期及临时上堂之别。
上供 指以鲜花、水果等各种物品供养诸佛、菩萨或诸祖师,表达虔诚礼敬之意。
山门 寺院正面的楼门。这是因为过去的寺院多居山林,故名"山门"。一般有三个门,象征三解脱门,所以又称"三门"。今之寺院或仅有一门,也可称之为三门。 寺院的一般称呼。因为以前寺院多筑于山林之间,故以山门为寺院的别名。
尸罗 含有行为、习惯、性格、道德、虔敬等诸义。是六波罗蜜中的"戒行",乃佛陀所制定,令佛弟子受持,作为防过止恶之用。 除此之外,另有修习、正顺、三昧、清凉、安眠、得定、增上等义。
六斋日 又称作六斋。指每个月的初八日、十四日、十五日、二十三日、二十九日、三十日。僧众每月于此六日集会一处,布萨说戒,在家二众乃于此六日受持一日一夜八关斋戒。
公案 本义为官府中判决是非的案例。禅宗将历代高僧的言行记录下来,作为坐禅者的指示,久而久之也成为一种思考的对象,或修行坐禅者的座右铭。 此种言行录一如政府的正式布告,尊严不可侵犯,又可启发思想,供人研究,并且作为后代依凭的法式,故称公案。此一风气倡始于唐代,至宋代大为兴盛。 公案有五种重要的涵义: 作悟禅的工具; 作考验的方法; 作权威的法范; 作印证的符信; 作究竟的指点。
文疏 寺院举行法会时,将信众于此法会所作的功德,书写于红纸或黄纸上,用以向诸佛菩萨表白者,称为文疏。一般都由主法或维那宣读。
牌位 书写姓名以便祭祀的长方形木牌。
止静 使大众由动中归于寂静的意思。
开大静 寺院本为寂静的僧团,晚上开大静钟板响后,大众睡眠,一切活动停止,寺院更加寂静,故称开大静。
打斋 于寺院举行法会时,信徒出资斋请与会大众,广结众缘,称为打斋。
打七 "打",举行的意思。打七,指于七日中克期求证的修行。 若于七日中专修念佛法门者,称为打佛七,略称佛七;专修禅宗法门者,称为打禅七,略称禅七。此外,亦有专念观世音圣号的观音七。
打板 又作打版。丛林中,于斋食、开浴、普请、上堂等集会时,敲击木板,发出声响,以告示众人,称为打板。
正法、像法、末法 佛陀入灭后,依其教法之发展状况,可分为正法、像法、末法三个时期。 正法:如来灭后,教法住世,依教法修行,即能证果,称为正法。 像法:虽有教法与修行者,多不能证果。 末法:正法灭绝之意,指佛法衰颓的时代。即佛陀灭度后,教法垂世,人虽有秉教,而不能修行证果,称为末法。末法之世即称为末世。
加持 加被任持。
功德 意指功能福德。也就是行善所获得的果报。《大乘义章》卷九:"言功德,功谓功能,善有资润福利之功,故名为功;此功是其善行家德,名为功德。"
合掌 合掌,又作合十,意指合十法界于一心。是印度自古所行的礼法,即合并两掌,集中心思而表达恭敬的意思。
因果 因果,指原因与结果,亦即因果律,是佛教教义体系中,用来说明世界一切关系的基本理论。一切诸法的形成,互为因果,因为能生,果为所生。我们身、口、意种种行为的造作,若是善业,就成为善因,可得到善的果报;若是恶业,就会成为恶因,得到恶的果报,此名因果报应。
因缘 因,指引生结果的直接原因。缘,指由外来相助的间接原因。如一朵盛开的花,其种子就是"因",使种子发芽、成长到开花所不可或缺的水分、阳光、土壤等,就是"缘"。
安座 即安置佛像。
行脚 又作游方、游方、游行。谓僧侣无一定的居所,或为寻访名师,或为自我修持,或为教化他人而广游四方。游方之僧,即称为行脚僧,与禅宗参禅学道的云水同义。
托 又作持 、捧 、乞食。即持 游行街市,以化缘乞食。这是印度僧人为资养色身所作的行仪。 在禅林中,亦称托 为"罗斋"。又粥饭之时,擎 而赴僧堂,亦称托 。
回向 以自己所修的善根功德回向饶益众生,并使自己趋入菩提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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