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早期的沙门多以乞食为生并崇尚苦行。他们认为欲望是令人不得解脱的根源,惟有以苦行进行对治,才能斩断欲望之根。他们选择的苦行多半是折磨色身——或在烈日下曝晒,或在河水中浸泡,或像牛和狗那样生活,等等,以为这样就能将欲望驱出体外。佛陀出家后,也曾经历六年苦行,日食一麻一麦,最后身体羸弱,形同枯木。但他发现,这种修道方式并不究竟,并不能将人导向解脱。所以放弃了那些无益苦行,接受牧女供养的乳糜,待身体恢复后,在菩提树下入定七日,终成正觉。 那么,佛教是否就不提倡苦行了呢?其实不然。佛陀所反对的,只是想当然的、没有意义的自苦其身。与此同时,始终提倡简朴而少欲知足的生活方式,认为这样才有助于解脱。僧团成立之初,佛陀命弟子按四依生活,即常乞食、树下坐、粪扫衣、腐烂药,又称头陀行。但这种清苦生活毕竟不是多数人有毅力坚持的,所以又制定三衣,允许出家人接受施主供养的衣服。其后再开许百一物,同意弟子们拥有一些生活用品,但每种只能有一样。也就是说,任何物品都是拿来使用而不是积蓄的,以此避免对物质的贪著。 此外,佛陀还规定出家后不要定居一处。佛世时,僧人除三个月安居外,其他时间都在云游四方,居无定所。弘一法师对这点就实践得很好,先后住过很多地方。为什么要经常更换住处呢?也是因为长期居留某地后,很容易对住处产生贪著,并且会因定居发展出很多人际关系。这种贪著和人际关系,又会引发种种凡夫心。 或许有人觉得,这些规定和我们隔着遥远的时空,未必适合此时、此地的僧团。但我们要知道,毗尼虽然是因缘所显,有它特定的地域特征和时代背景,但所有规范都是佛陀根据人性的弱点而设定。所以,我们应该从这些戒规去理解佛陀的苦心,理解条文背后的精神。凡夫不能解脱的主要原因,就是贪著。而贪著和拥有相关,拥有得越多,由此建立的贪著也就越多。而每一种贪著,都会成为障碍解脱的阻力,成为捆绑我们的绳索。 佛世时,僧团也会接受居士供养的田地、精舍等财物,作为团体可以很富有,但具体到每个出家人,依然是简朴而清贫的。戒律中,对很多生活细节都有明确规定,如三衣和百一物等。除此以外的多余衣物,就属于长物,可于规定时限(七日、十日、一月)保存,之后便应舍给他人,否则就犯舍堕。 因为出家人是以追求解脱为目标,以传播真理为使命。如果也去贪著物欲、经营生活,显然是一种堕落——是从追求真理堕落到追求现实,从追求解脱堕落到追求轮回。我们要记住,每种拥有都可能成为贪著,成为潜在的解脱障碍。有个公案说,金碧峰禅师修行功夫很深,但因为特别在乎自己的钵,在定中仍放心不下,险些被小鬼抓到。他察觉后,立刻将钵摔得粉碎,从此了却牵挂,无迹可寻。律典中,也有很多类似记载,有些比丘因为担心死后衣服被人拿走,结果投胎变成蛇虫鬼魅来守护生前所用物品,何其颠倒,何其可怜。 从另一方面来看,我们拥有越多,就需要在生活上耗费越多时间,相应的,用于修行的时间也就随之减少。为了让弟子们排除干扰,一心修道,佛陀特别针对出家人的衣、食、住及人际关系,建立了一套和解脱相应的制度,那就是戒律。所以,戒律并不是常人所以为的束缚,恰恰相反,它是代表了一种清净庄严的生活方式,是对修行者全方位的保护。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