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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蕴与遍计所执性(2)

同理,色法、心法和佛法都是我们意识所分别出来的概念,并非是实际存在,更不可能是我们能进行思维活动的心识本身,因为眼不能自见,识不能自识,用心只能够认识到心识所认识的对象,而不可能认识到能进行认识活动

  同理,色法、心法和佛法都是我们意识所分别出来的概念,并非是实际存在,更不可能是我们能进行思维活动的心识本身,因为眼不能自见,识不能自识,用心只能够认识到心识所认识的对象,而不可能认识到能进行认识活动的心识自身,所以我们心识所认识到的一切都是心识所认识的概念,都是不是实际存在。但是我们思维这些并非实际存在的概念时的心识活动是存在的,起作用的就是这些心识活动,善恶业种就是这些心识活动造成的。因此说,色法、心法和佛法并非实际存在,而我们对色法、心法和佛法的思维心是存在的,这就是唯识的“识”。
  由此道理,般若船确实根本就不存在,般若波罗密多并非实际存在,佛法亦如龟毛兔角,《心经》说“无智亦无得。以无所得故……究竟涅槃”,就是说般若智慧并非实际存在,最终也必须舍弃对它的执着才能实证空性;《金刚经》说“法尚应舍,何况非法”,也是实无佛法,实无众生得灭度者之意。佛法如龟毛兔角并非实际存在所以不会有作用,菩萨证涅槃依靠的是自己心识对佛法进行思维的作用,能够思维的心识是存在的,当心识通过闻思修般若波罗密多的修行活动转变成智的时候,菩萨就证到涅槃──诸法实相了。
  “……如是我今领解世尊所说义者。若于分别所行遍计所执相所依行相中假名安立以为色蕴。……是名遍计所执相。世尊依此施设诸法相无自性性。”遍计所执相在三性理论中就是毕竟空无所有的意思,如《摄大乘论》说:“若圆成实自性。是遍计所执永无有相。”遍计所执完全彻底地永远断除,就是圆满成就了真实性。

编辑: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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