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学佛之前婚姻并不如意;现有心与丈夫和好,但他则冷淡对待,当如何面对此事? 答:你可试着用下面三个原则去实践: (1)、假使能改变环境和别人的话,那就改变环境及别人来契合我们!如果环境无法改变,那就只好训练自己以适应外缘──这是第一个原则。 (2)、人非草木,每个人都有情。所以不管别人对待我们怎样,仍当用原来的爱心继续善待他们,继续善待他们也许不见得有效,但至少比恶意对待会有效一点。毕竟,我们不能鼓励离婚与外遇。——这是第二个原则。 (3)、第三个原则,不妨藉着各种兴趣,以疏导自己的思想与感情,比方听音乐、爬山、运动、旅游等等。总之,在没有违背法律、道德的前提之下,将自己的情欲予以合情、合理、合法的发挥,以疏导化解婚姻烦恼。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