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利用」开拓了无限的「价值」

刚来台湾的最初几年,我居无定所,因此经常随喜帮助别人,有人兴学,我帮忙教书;有人办杂志,我协助编务;有人讲经,我帮他招募听众;有人建寺院,我助其化缘,更有些老法师发表言论,怕开罪

刚来台湾的最初几年,我居无定所,因此经常随喜帮助别人,有人兴学,我帮忙教书;有人办杂志,我协助编务;有人讲经,我帮他招募听众;有人建寺院,我助其化缘……,更有些老法师发表言论,怕开罪别人,都叫我出面,我则义之所在,从不推辞。因此,一些同道们都笑我说:我总是被人利用来打前锋,当炮灰。

一直到一九六五年,我自行创办佛学院,一位年近八十的唐一玄老师在课余闲聊时,和我说道:「给人利用才有价值啊!」这种迥异世俗的言论,无疑道尽了自己多年来的心声,我引以为知音,并且在日后的数十载岁月里,我一直本此信念,心甘情愿地与人为善,被人「利用」,无形中为我的人生开拓了无限的「价值」。

记得初来台时,为了弘扬佛教法义,我义务为《人生月刊》担任编辑,不但为撰文照排伤神,为改稿润笔熬夜,还得自付交通费,倒贴邮票钱。前后约六年的时间过去了,发行人反而要我感谢他,他对我说:「你利用这个杂志发表文章而出了名。」这个世界上,谁「利用」谁,真是很难定夺啊!

刚开始到宜兰传教时,我办了各种接引年轻人的活动。有些青年不喜欢枯燥的定期共修法会及佛经讲座,常常借故缺席,却兴高采烈地参加佛歌教唱、国文导读等课程。旁人常劝我不要白费心机,并且跟我说:「这些青年没有善根,只是贪图有歌可唱,或想免费补习国文,预备将来考学校而已!他们不是真心信仰佛教的!」我一笑置之,心里想:即使如此,我也愿意成就他们,被他们「利用」。

没想到日后这些青年,如:慈惠、慈容、慈嘉等人,均纷纷皈依佛门,到了今天,他们都成了佛教界的翘楚。《金刚经》云:「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是名佛法。」音乐歌唱,只要运用得当,也不失其度众的「价值」。马鸣菩萨不就「利用」一曲自编的「赖吒和罗」,而使得华氏城中的五百位王族弟子同时悟道出家吗?

一九五六年,我计画举办活动,接引大专青年学佛,又有人坚决反对,理由是:「大专生只会糟蹋道场,损坏设备,又没有定性,他们只是利用这个活动度假罢了!这种花钱不讨好的事最好不要做。」我当时身无分文,还是力排众议,在台北借用别人的地方,举行大专青年学佛营。结果,吴怡教授、张尚德教授,及以写《野鸽子的黄昏》而闻名的王尚义先生,就在这时和佛教结上因缘。

从过去到现在,台北普门寺每周所办的「佛光山朝山团」,从一九六八年每人的收费二百元到现在的三百元,都包括了车费及两宿五餐,以物价来计算,根本不敷支用,经办人乃至信徒本身屡次向我反应调整以平衡收支,我都没有答应。因为我觉得:能够让一些囿于时间或经济因素不能来山的北部人,「利用」这一点方便,种下得度因缘,未尝不是功德无量啊!果然,许多人就因此皈投三宝,甚至披剃出家,这种慧命的「价值」可谓山高海深,不可限量。

我在高雄开创佛光山,没有多久,山下就有一家名叫「佛光」饮食店的店面开张了。那时,有人就跟我说:「师父!为什么我们佛光山的名字给他们拿去当招牌用,我们应该采取行动阻止,否则外人都误会佛光山在做生意。」我也感到非常无奈,但是想到「佛光」能普照大地,不正表示佛教法力无边吗?

不久,佛光新村、佛光砂石场、佛光旅行社、佛光大旅社、佛光加油站等,都一一出现了,甚至台北、嘉义等地还有以我「星云」来做为大楼名称者。徒众更埋怨了,在开会中纷纷表示抗议。我告诉他们:「诸佛菩萨连身体脑髓都要布施了,一个名字也算不了什么!我们的名字能够给人去利用一番,也表示自己很有价值啊!」

许多人看到佛光山卖汽水、销售纪念品,便诟病佛光山商业化。其实外人只看到佛光山要钱,却没有看到佛光山不要钱的地方。佛光山的一切收入,可说是非佛不作,不但用来弘扬佛教,还要供应三千名僧俗四众食宿生活,乃至教育福利等费用,更要用来办理其它各种佛教事业。其中,约有六百名佛学院学生「利用」这些收入学佛修道,近百名育幼院院童「利用」这些收入长养身心,佛光精舍、仁爱之家约二百余名无依老人「利用」这些收入安养颐年,还有其它行政单位「利用」这笔收入办理活动,净化人心……。我们没有恒产,却能自给自足,应付这些庞大的开销,可说是把十方的钱财高度「利用」,发挥了十方信施的「价值」。

创建佛光山至今,经历不少困难,天灾洪水固然可怕,山下悍民更是难缠,以铁牛车围山,以棍棒打出家人,那种无法理喻,叫人难以置信。可是,令人讶异的是:乡民们每逢春节,都扶老携幼来山联谊;冬令救济时,也携家带眷来领赈济品。

一些工作人员对此不能释怀,往往向我抗议,说道:「这些人没有良心,他们只会来拿红包,取赠品,利用完了以后,就过河拆桥,既不说好话,又需求无度。」我总是劝他们:「我们不能以偏概全,乡民中也有好人,更何况行菩萨道,应该不念旧恶,施不望报。看到他们能欢欢喜喜来山,和佛菩萨结个善缘,我们应该为他祝福才对!」我们应该以自己拥有「价值」非凡的功德法财,能给人多多「利用」,来作为自我期许。

有些出版界人士,包括台湾、香港、马来西亚,甚至大陆等地,未经同意,擅自刊登我的文章著作。上焉者保持原貌,下焉者将我的名字删除,尤有甚者,还补上他们的名字,另一些人则擅改标题,以耸动的文字来吸引读者。我那些从事文化事业的徒众,常为此愤愤不平地说道:「这些人剽窃智能财产,竟然也冒犯到神圣的宗教界来!」我则为现代人的不尊重别人,不看重过去而感慨万分,因为历史是人类演进的过程,我们抹煞了过去的纪录,又将如何计画未来?只是往好的一方面来想,我的著述能被这么多人青睐,大概尚有可取之处。文字般若的功用就在于它能无远弗届,深入人心,但愿大家都能采取正确的方法,「利用」这项「价值」,就能使佛法流通更广。

为了炒热新闻,促进销路,一些报章杂志以攻讦毁谤佛光山或我的名节声誉为能事,信徒们看到这些不实的言论报导得太过分者,往往利用各种管道,要求这些刊物在报纸上刊登道歉启事。

记得有一次,名作家刘枋居士看了一篇暗骂我的文章,怒气冲天,老远从台湾打电话到西来寺来找我,说要联合多人发起护师运动,我连说:「不必!」个人荣辱不足为念,承蒙信众厚爱,个人铭感五内。想起《西游记》里,大家都想吃一口唐僧肉,不禁自我消遣:能被这些刊物「利用」,让其分得一杯羹,也未尝不是助人多利啊!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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