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富法的反例:不仁者以身发财

和林则徐同一个时期的人,我可以举几个那时候发财的人的例子:就是广东的伍氏及潘氏、孔氏,都是鸦片里发大财至数百千万银两的。书画家大都知道,凡是海内有名的古字画碑帖,多数都盖有伍氏、

 和林则徐同一个时期的人,我可以举几个那时候发财的人的例子:就是广东的伍氏及潘氏、孔氏,都是鸦片里发大财至数百千万银两的。书画家大都知道,凡是海内有名的古字画碑帖,多数都盖有伍氏、潘氏、孔氏的图章,也就是表明了此物曾经在三家收藏过,可见得他们的豪富。但是几十年后,这些珍贵的物品,又已经流到别家了。他们的楠木房屋,早已被拆了,到别家作妆饰、木器了。他们的后人,一个闻达的也没有。这三家的主人,总算是精明能干,会发这样的大财;当时的林文忠父,有财却不肯发,反而弄到自己被革职办罪,总算太笨了吧!然而至数十年以后,看看他们的子孙,就知道林文忠公是世间最有智慧的人,伍氏、潘氏、孔氏,却是最愚笨的人了。

 上海的大阔老很多,我所认识的,也可以举几个例子:一个是江西的周翁,五十年前,我在扬州鄙岳萧家,就认识这位富翁。(当时的这两家同是盐商领袖。)有一天,周翁到萧家,怒气勃勃的,原来是因为接到湘潭分号经理的来信,说是湖南发生了灾荒,官府向他们劝募捐款,他就代老板周翁认捐了银子五百两,而周翁嫌他擅作主张,捐得太多,所以才发怒。那时他已有数百万银两的财富,出个五百两救济,还不舍得。后来住在上海,有一天,谭组安先生与他同席,问他,如何发到如此的大富?他说,没有别的法子,止是积而不用。他活到八十多岁才死,遗产有三千万元,子孙十房分了家,不过十几年,就已经空了。其中有一房子孙,略能作些好事,这一房就比较好,但也是遭遇种种的意外衰耗,所余的钱也不多了。若是以常理来说,无论如何,每房子孙都有三百万,不会一齐败得如此之快;然而事实上,却是如此。若是问他如何败法?读者可尝试著闭目一想,上海阔少爷用钱的道路,便能够明白,不用多说了。这位老翁,也是正当营业,并未取非分之财;不过心里悭贪,眼见饥荒,而不肯出钱救济;以为积钱不用,是聪明。却不知道此种心念完全与仁慈平等的善法相违反,我若是存了一家独富之心,而不顾及他家的死活,就是不仁慈、不平等到了极处。除了本人自己受到业报外,还要受到余报的支配,也就是《易经》所谓的余庆、余殃的支配;使独富的家败得格外的快,使大众亲眼见到果报的昭彰,能够醒悟。(而本人所受的果报,若不是现世报,则旁人是不能见到的。)

 再说一家,是上海十几年前的地皮大王陈某,家中的财产有四千万银元,兄弟两房,各分两千万。一九二五年,我到他家吃饭过一次,他住的房屋十分的华贵,门前有一对石狮子,是上海所少见的。他的客房,四面的墙壁全部都装了玻璃架,陈列的铜鼎,都是三千年的古物。有一位客人,指著告诉我说:‘这一间房子里的铜器,要值银元一百五十万;中国的有名古铜器,有一半在此。’这几句话,正是主人最高兴听的。原来一般富人的心理,就是要夸耀,我有的东西,都胜过一切的人。而惟有道德名誉是钱办不到的,这些富人无可奈何,只好在衣服、珍宝、房屋、器具上,争豪斗胜,博得一般希望得到好处的客人,来恭惟奉承。(骄奢两字是相连的,骄就是摆架子,奢就是闹阔。上海常看见的是大出丧,一日之间,花费一、二十万的银元,以为是荣耀;但是若要请他们出几千元帮助赈灾,就不大容易了。这是普通人多有的卑劣自私的心理,并非是单说某一家。这一位主人,当然也未能免俗。)在我看见他之后,不过才七年的时间,上海地价忽然惨落,加以投机的损失,以致于破产。陈家的古铜珍宝,房屋地产,一切的一切,都被银行没收变卖,主人也搬到内地家乡去了。

 再说一个实例,就是上海哈同花园的主人,近日报纸上常有讥讽的评论:说他们生平,对于慈善事业,不肯多多帮助,并说他有遗产八万万银元。试一设想,财产八万万的收入,就照二厘的利息来计算,每年也应该有一千六百万,如果他们肯将这尾数的六百万元,用作救济贫民之用,那么全上海的难民,就可以得救了。在三年前,上海的难民所中,有十万人,每人的粮食,以每个月两元计算,全年不过才两百余万元。到去年米贵的时候,难民所中的难民才不过一万几千人,每人的月费三十元,一年共五、六百万元,也还不过是他们收入年息的三分之一罢了。再说上海死在马路上的穷人,去年将近有两万多人,前年不过一万多人,再前年不过是几千人,就单说去年米贵,死人最多的时候,如果办几个庇寒所和施粥厂,养活这两、三万人,也不过一年花个五、六百万元就够了。这在他们来说,不过是九牛的一毛,然而这一毛,却是舍不得拔。如果能化几百万元,救几万个穷民;它自己家用,若是没有特别的挥霍,就是无论如何的阔绰,还是可以将一年所余的利息若干万来用作储蓄的。这样一来,一方面得到了美名誉,一方面作了救人的大功德,再一方面又仍然每年增加了若干万的积蓄。这样的算盘,实在是通极了。然而他们却没有这样智慧的眼光,一心只想这一千六百万元,一滴不漏,全部都收到自己的银行帐上,归为己有,任意的挥霍。竟然没有想到这肉身是会死的,自己既无子女,结果财产全归了他人。几万万的财产,一旦变为空花,只是徒然的带了一身的罪业,往见阎王,而且又遗下了一片不美的口碑,留在这个社会。

 他们也挂信佛的招牌,但是全不知道《药师经》上开宗明义,就详细的说明了悭贪不舍的罪过。经上说:‘有诸众生,不识善恶,惟怀贪吝,不知布施、及施果报;愚痴无智,缺于信根,多聚财宝,勤加守护。见乞者来,其心不喜;设不得已而行施时,如割身肉,心生痛惜。如此之人,由此命终,生饿鬼界,或畜生道。’因为大富之人,钱财有余,自己也没有用处,明知道多数人将会饿死,却不肯施财救济。若是从道德上责备起来,这简直是间接的杀人。积钱最多,力量最大,而不肯布施的,他所负的杀人罪就更重了。譬如见到一个极小的孩子,站在井边,快要落井了;有一个人在旁站著,全不开口,也不拉开这个小孩,而让他落井死了。我们一定会说,这个孩子算是被他杀死了一样。而富人见灾不救,正是一样。何况是大富如此,连利息的一小部分都不肯舍,那么马路上死的几千几万的饥民,岂不是要算他杀死的一样吗!杀死几千几万人的罪过,难道是用骄慢心,以信佛作为幌子,勉强化点挥霍不尽的小钱,作点专卖面子的善事,就以为自己已经是作了功德,便可以免除一切的罪过么?我想恐怕天地鬼神,决不会如此含糊的宽恕他。所以我说这一段事实,就是希望大家能够分别真伪,打破心里的悭贪,切不可蹈积财不施的覆辙!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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