卅七道品

卅七道品 《理趣般若经》云:佛告慈氏:「当知第一法宝即是摩诃般若解脱法身。复次,慈氏!应知第二法宝者,谓即戒、定、智慧诸妙功德,所谓三十七菩提分法:谓四念

卅七道品

《理趣般若经》云:佛告慈氏:「当知第一法宝即是摩诃般若解脱法身。复次,慈氏!应知第二法宝者,谓即戒、定、智慧诸妙功德,所谓三十七菩提分法:谓四念住、四正断、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分、八圣道。此三十七法与前清净法宝而为方便。云何方便?以修此法而能证彼清净法身。当知此即第二法宝。复次,慈氏!云何名为第三法宝?所谓过去无量殑伽沙诸佛世尊所说正法,我今亦当作如是说,所谓八万四千诸妙法蕴,调伏纯熟有缘众生,而令阿难陀等诸大弟子,一闻于耳皆悉忆持,摄为五分:一素呾缆、二毘奈耶、三阿毘达磨、四般若波罗蜜多、五陀罗尼门。此五种藏教化有情,随所应度而为说之。」

由上经文所述,世尊告诉佛子等,当用第一法宝来方便学二、三法宝。因第一法宝是「摩诃般若解脱法身」,本无形象,不黏一法,故能究竟涅槃,用此「摩诃般若解脱法身」智,来修习卅七道品第二法宝,甚至于学习:一素呾缆(经)、二毘奈耶(律)、三阿毘达磨(论)、四般若波罗蜜多(般若智)、五陀罗尼门(真言)等五藏,来自利、利他,最后都当以「摩诃般若解脱法身」智离一切法,这是佛法真实义。

三十七道品是入涅槃境的第二法宝,后学分别而修证,修证后又当无所得,能离应修、所修,能离应证、所证,这才是真实智。所谓道品者,梵语为bodhi-pāksika 之意译,又作菩提分、觉支,即为追求智慧,进入涅槃境界之三十七种修行方法。又称三十七觉支、三十七菩提分、三十七助道法、三十七品道法。循此三十七法而修,即可次第趋于菩提,故称为菩提分法。三十七道品可分七科如下:

(一)四念处,又作四念住。

(1)身念处,即观此色身皆是不净。

(2)受念处,观苦乐等感受悉皆是苦。

(3)心念处,观此识心念念生灭,更无常住。

(4)法念处,观诸法因缘生,无自主自在之性,是为诸法无我。

(二)四正勤,又作四正断。

(1)已生恶令永断。

(2)未生恶令不生。

(3)未生善令生。

(4)已生善令增长。

(三)四如意足,又作四神足。

(1)欲如意足,希慕所修之法能如愿满足。

(2)精进如意足,于所修之法,专注一心,无有间杂,而能如愿满足。

(3)念如意足,于所修之法,记忆不忘,如愿满足。

(4)思惟如意足,心思所修之法,不令忘失,如愿满足。

(四)五根,根,即能生之意,此五根能生一切善法。

(1)信根,笃信正道及助道法,则能生出一切无漏禅定解脱。

(2)精进根,修于正法,无间无杂。

(3)念根,乃于正法记忆不忘。

(4)定根,摄心不散,一心寂定,是为定根。

(5)慧根,对于诸法观照明了,是为慧根。

(五)五力,力即力用,能破恶成善。

(1)信力,信根增长,能破诸疑惑。

(2)精进力,精进根增长,能破身心懈怠。

(3)念力,念根增长,能破诸邪念,成就出世正念功德。

(4)定力,定根增长,能破诸乱想,发诸禅定。

(5)慧力,慧根增长,能遮止三界见思之惑。

(六)七觉分,又作七觉支、七觉意。

(1)择法觉分,能拣择诸法之真伪。

(2)精进觉分,修诸道法,无有间杂。

(3)喜觉分,契悟真法,心得欢喜。

(4)除觉分,能断除诸见烦恼。

(5)舍觉分,能舍离所见念着之境。

(6)定觉分,能觉了所发之禅定。

(7)念觉分,能思惟所修之道法。

(七)八正道,又作八圣道、八道谛。

(1)正见,能见真理。

(2)正思惟,心无邪念。

(3)正语,言无虚妄。

(4)正业,住于清净善业。

(5)正命,依法乞食活命。

(6)正精进,修诸道行,能无间杂。

(7)正念,能专心忆念善法。

(8)正定,身心寂静,正住真空之理。

此觉分名,虽三十七,实事唯十,即慧勤等,谓四念住、慧根、慧力、择法觉支、正见,以慧为体。四正断、精进根、精进力、精进觉支、正精进,以勤为体。四神足、定根、定力、定觉支、正定,以定为体。信根、信力,以信为体。念根、念力、念觉支、正念,以念为体。喜觉支,以喜为体。舍觉支以行蕴摄舍为体。轻安觉支以轻安为体。正语、正业、正命以戒为体。正思惟以寻为体。如是觉分实事唯十。前五即是信等五根,由境等殊分为三十,更加喜舍轻安戒寻戒分为三,复总成七,并前合成三十七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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