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道者如果遭遇到谗害和诬谤,不可嗔怨,不必计较。应该提起正念,深深地作如下的思惟: 第一:当知“因果昭昭,纤毫不爽”。“多行不义必自毙”。他昧着良心说假话,到头来自有“因果”算账;任他陷害就是了。 第二:蒙受不白之冤,可以消除你的宿业,使你了结一部分的前愆。《金刚经》说:“……是人先世罪业,应堕恶道。以今世人轻贱故,先世罪业则为消灭,当得阿褥多罗三藐三菩提。” 第三:受诬谤时,要生起一个“认账”的心理。因为今生他来毁谤你,可能是由于前世你毁谤了他。 第四:有云:“不受磨,不成佛”。横逆来扰,受人谤毁,正可藉以磨炼修养的功夫。所谓:“真金不怕火炼”;修道者必须禁得住“考验”。过去诸佛菩萨对于“割截身体,节节支解”的凌辱痛苦,尚能平心忍受;我等对此区区语言小事,安可不忍? 第五:自己若确有过恶,则更当虚心忍下;因为这是“罪有应得,咎由自取”。自己不知觉照,不知悔改;别人对我的评击,正是一面镜子。可以发我深省,助我自新。我们对他道谢且不遑,更何敢起个怨尤的心念? 第六:经云:“四大本空,五蕴非有”。既无“人、我、众生、寿者”的四相;又没有“过去、现在、未来”的三心。那么更向何处去安立这个“谤”法呢? 第七:佛云:“怨亲平等,自他不二”;儒云:“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一体”。既无有彼此之界线,更何劳是非之牵扯? 第八:儒云:“物必自腐,而后虫生之”。又云:“仁者无敌”。可见“是非”之来,多半是因为我们自己的内部先有了问题。所以君子遇事,必知“反求诸己”、“尽其在我”,才是正理!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