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取材自欲海回狂 邪淫的恶报,由于邪淫的对象,各不相同,所以恶报的轻重,大有差别。华严经云:“邪淫之罪,能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妻不贞良,二者得不如意眷属。”以上所述妻子不贞,以及得不如意眷属,是最轻的邪淫恶报。地藏经云:“若遇邪淫者,说雀鸽鸳鸯报。”这种因邪淫而堕畜生,是邪淫恶报之较重者。罪福报应经云:“淫人妇女者,死入地狱,男抱铜柱,女卧铁床。”这种因邪淫而堕地狱,是恶报的更重者,可是以上都不是最重的邪淫恶报。那么究竟哪一种邪淫,是恶报中重得无可更重的恶行呢?那就是奸污出家人,是犯了佛法所云根本重罪,要堕地狱中最苦、最惨、永无出期的无间地狱,万万玩不得的。 地藏经云:“若有众生,玷污僧尼,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怎样叫做玷污僧尼呢?胡宅梵居士在地藏经白话解释一书中说:“玷污僧尼,是说有一般无赖浪子,引诱奸淫清修女子或尼僧;或有无耻的妇女,自己不肯守贞,假装入寺修行,心存邪淫,扰乱初学僧人,暗暗私行淫欲,没有一些惭愧的。像这一类,都是罪大恶极的众生,死了也应该打入无间地狱的。” 奸污僧尼是罪大恶极的根本重罪之一,可是社会上不明因果的男女,犯这样根本重罪者,竟亦不少。周安士居士所著“欲海回狂”一书,曾有如下的记载: 许兆馨是福建省晋江县人,他在戊午年考中举人。有一天,前往福州拜谒他的老师,路经一座尼庵,看到尼庵中一位妙龄女尼,眉清目秀,皮肤净白,不禁心动,他就进入庵内,向那青年尼师挑逗,可是尼师不睬他,许某竟以权势胁迫,予以强暴。第二天,许某竟无故发狂,把自己舌头嚼断,流血不止而死。 周安士居士在这故事后,加注了八个字:“此是华报,果在地狱。”那是说许某嚼舌而死,仅是看得见的华报,其恶果更要堕地狱,且地狱有大小之别,奸污出家人,要堕地狱中最惨的无间地狱。 数十年来,我看到僧尼受到在家坏男人或坏女人诱奸而还俗者,不下数十人,可是也有一些人,犯了破坏僧宝戒体的重罪,竟不以为非,认为和尚还俗以后,一样可以弘法利生,所以犯了重罪而不知错误。殊不知僧居于三宝之一,在佛教中的地位,极为崇高,居士虽然亦可弘法,其价值远比不上僧宝。奸污僧尼,甚至诱其还俗,就是毁灭僧宝,所以地藏经把玷污僧尼,列为根本重罪之一,要堕无间地狱。因此我奉劝世俗的在家人,男人找不到对象,即使一生一世讨不到老婆,也决不可无赖的诱奸尼僧还俗。女人找不到对象,即使一生一世嫁不出去,也不可无耻的诱奸比丘还俗。因为玷污僧尼,是犯了佛门的根本重罪,要堕永无出期的无间地狱,万万做不得的。总而言之,我们面对异性的出家人,应保持高度的清净。 邪淫的罪报(摘自经典): & 9827;《华严经》中云:“邪淫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两种果报:一者、妻不贞良,二者、不得随意眷属。” & 9827;《法苑珠林》中云:“佛言邪淫有十罪:一者常虑彼夫所杀,二者夫妇不睦,三者恶增善减,四者妻子孤寡,五者财产日耗,六者恶事常被人疑,七者亲友诽谤,八者广结怨家,九者死入地狱,十者, 报尽为男,妻不贞洁,报尽为女,多人共一夫。” & 9827;《般泥洹经》中云:“好邪淫者,有五自妨:一者名声不好,二者王法所嫉,三者怀畏多疑,四者死入地狱,五者地狱罪竟受畜生形。皆欲所致,能自灭心。” & 9827;《萨遮尼乾子经》中云:“自妻不知足,好淫他人妇,是人无惭愧,受苦常无乐。” & 9827;《优婆塞戒经》中云:“若于非时、非处、非女、处女,若属自身,是名邪淫,若属自身而作他想,属他之人而作自想,亦名邪淫。如是邪淫,亦有轻重:从重烦恼,则得重罪,从轻烦恼,则得轻罪。” & 9827;《分别善恶报应经》中云:“邪欲报有十种,何等为十?一欲心炽盛,二妻不贞良,三不善增长,四善法消灭,五男女纵逸,六资财密散,七心多疑虑,八远离善友,九亲族不信,十命终三涂。” & 9827;《涅槃经》云:“菩萨虽不与女人和合,然见男女随逐,便生贪著,即名毁破净戒。” & 9827;《造像功德经》中云:“佛告弥勒,有四种因缘,令诸男子,受黄门身:一者残害他形,乃至畜生;二者,于持戒沙门,瞋笑毁谤;三者情多贪欲,故心犯戒;四者亲近犯戒人,复劝他犯。若有男子,先行此事,后起信心,造佛形像,不受斯报。复有四种业,能令丈夫,受二形身:一者于尊敬所,而有烝秽;二者于男子身,非处染著;三者即于自身,而行欲事;四者炫卖女色,而与他人。若有众生,曾行此事,深自悔责,造佛形像,不受此身。”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