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宿因则共,现缘或别”的关系,尽管财富的摄属私有化,论到受用,还是可能共用的。如农夫的庄稼,麻雀们要来分享他的果实。如栽植花木,不准人摘取,也得让人观赏。即使围起来谢绝参观,花香阵阵,还是要随风而送到别人的鼻中。你打开收音机,倾听优美的歌曲,不知你的邻人,也正在受用呢!房屋是你的,如偶然暴雨,路人来檐前避避雨,终该是可以的吧!在战争时期,国家可以征用;空着的房屋,难民也可以临时住用。如大家到了无衣无食,那末你所有的衣食,也就难于保持私有了!众生是展转互助相成的;“宿因则共,现缘或别”的东西,虽不妨摄取而成私有,但受用却可能共同呢! 如约将来的果报说,那就是:“保藏不定属于自己;受用不再属于自己;施诸悲敬才真属于自己”。这一判别,是应该分别解释的。 一、“保藏不定属于自己”:积聚的财物,变成不动产也好,存入银行也好,埋藏也好,不一定是属于我们自己的。佛经说:五家所共——水灾、火灾、盗匪、恶王、不肖子孙。水火两灾,可以毁坏辛苦得来的财物。匪与恶王,可以强夺我们的财富。不肖子孙,把父祖辛劳的积蓄,任情地挥霍。现代的问题更多,战争破坏,币制贬值等,每有富翁在几天内什么都完了。其实,大家不免一死,终归无常。蓄积的一切资财,什么也带不去,还是你自己的吗?积蓄些养老、防灾,本来不可说不对。但有人愚蠢无比,富有的资财,不肯供给他的父母儿女,慈善事业更不必说,连自己也舍不得用,真不知财富是做什么的!传说:有一老人,积蓄的黄金,埋在屋外的墙脚边。每天吃饱了,便到墙边去看看,满意地欣赏他的黄金。这样日子久了,难免被人识破,暗暗地把藏金拿走了。第二天,老人又去欣赏他的积蓄时,发觉黄金已被盗掘了。这可伤透了他的心,嚎啕痛哭,哭得邻舍都惊动了。他诉说黄金被窃后,有人问他:“黄金埋藏多久了?要使用它没有?”他说:“埋藏已十年多了。并没有动用过,因为每年收入丰余,不需要用它。”于是有人向他提议:“这好办,好在黄金是埋藏而不需用的。那可以包几块土砖,照旧埋在那里,当它是黄金,每天不照样可以去看看,可以满意地欣赏它吗?”这故事说明了,某些无谓的保藏,只是满足他的私有欲而已,并无实用,而结果终究是散失了! 二、“享受不再属于自己”:有以为自己的财物,自己有权支配享受,所以纵情地浪费,他是怎样的富有呀!不知道,这么一来,再贫穷也没有了。如有一千斤谷子,收藏起来,日子久了,谷子不是变质而不能再吃,便是为鼠雀等逐渐消耗光。专于保藏而不用的也如此,所以上面说:“保藏不定属于自己”。但此千斤谷子,如把它一起煮饭吃了,虽然并不损失,可是吃完以后,什么也就没有了。财富专为自己所享受,恰好如此,所以说:“享受不再属于自己”。过去的福报,享受完了,未来的福业,什么也没有,这不是最大的贫穷吗? 三、“施诸悲敬乃真属于自己”:积蓄的终会散失,享受了就此没有,那末就得把现有的财富,分一分来作福修德,为将来受福种子。譬如一千斤谷,拿一部分去下在田里,加上肥料功力,就会有十倍百倍的更多收入。这样,如分一分财富去布施,让大家受用,为佛教文化慈善而使用,便是努力于福报的再生产。布施,似乎是损失(如种谷腐烂),而实能引发未来丰满的福报(如收成更多)。老子说:“既以与人己愈有”,可借以说明布施得福的道理。谷子下种时,当然希望丰收,把它播下好田地,不能撒在沙石上。布施作福也如此,有两种良好的福田,功德最大。一、悲田:把财富分一分去抚恤孤寡,施舍医药,救济灾难等。这些社会福利、救济事业,便是种福于悲田中,因为这是值得同情怜悯的对象。二、敬田:为儿女的孝养父母,做佛弟子的敬奉三宝等,这都是种福在敬田中,因为这是值得尊敬的对象。凡是种福于悲敬二田,现生或将来,一定会得良好的福报。布施时引起“施福业”,随逐行人,从今生到来生,成为水不能淹,火不能烧,盗匪恶王所不能夺的自己的财富,所以说:“施诸悲敬乃真属于自己”。 上面所说的,都还是一般的。声闻行者,菩萨行者,还有更好的主张,更好的处理,更永久的财富。现在为时间所限,只好留着不说了。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