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落无间地狱的极重恶业,经中说到二类: 第一、十一种恶业。如《十轮经》(卷三)说:「造五无间及近五无间四根本罪,并谤正法,疑三宝等二种人。……于此十一罪中,随造一种,身坏命殁,无余间隔,定生无间大地狱中。」此十一种重罪,分五无间,四根本戒,及谤正法与疑三宝——三类。五无间罪,是说作此五种的一种,必堕大无间地狱中。五无间罪是:一、杀父,二、杀母。父母生养我,教育我,从幼至长,恩重如山。依世间法说,杀害父母,简直是畜生行为;刑法中的逆害父母罪,也是极其重的。三、杀阿罗汉:已修行至阿罗汉者,是四果圣人,若杀之,罪极重。四、出佛身血:佛在世时,提婆达多欲害佛,从山上推下大石,欲把佛压死。但为护法神打碎,碎石碰伤佛的脚趾流血,于是成为出佛身血重罪。五、破和合僧:于出家清净僧团中,恶意破坏,令和谐的僧团分裂为二,即构成无间重罪。后三种,是佛法中特说的重罪。一般来说,在这恶世而犯此五无间者并不多。如杀父母的很少;出佛身血,除提婆达多,就没有第二人。能破坏出家人团体的也不多;杀阿罗汉的,到了末法中,阿罗汉绝无仅有,杀阿罗汉的自然更少有了。 近无间四根本罪,是杀、盗、淫、妄中最重的,才造成无间地狱罪。如出家众犯此四根本戒即逐出僧团,如断树根,不复发芽;如大海死尸,不复为法海所纳。若犯的不是近无间的根本罪,或犯后立即于僧团中至诚求忏悔,接受处分。虽于现生中,不能了生死,证圣果,但还可厕身于僧团,称为与学沙弥。如不知忏悔的,当然除外。在家或出家,如犯了近无间的根本重罪,一犯即堕落,不通忏悔。其中杀生(佛决不会被杀),以杀独觉为杀罪的最重。盗,以盗三宝物为最重,如属于佛、法、僧的东西,为大众发心供养的,若盗取是最重罪。淫,以淫阿罗汉比丘尼为最重;对已证阿罗汉之比丘尼,强迫奸淫她,必堕无间地狱。妄,以不实语,即挑拨僧团的是非,使僧团分裂为最重。世间一切功德,清净解脱,了生死,修菩萨行,成佛,皆从三宝来。此四重罪,皆破坏三宝,令三宝不清净,损害最大。 此外,第三类的两种,看来似不要紧,却极其重要。 (一)谤正法:若外道而谤正法,因他不懂佛法,胡说八道,如蛇吞青蛙,猫吃耗子,虽有罪但不犯重。若修学佛法的出家弟子,在佛法中自毁正法,如狮子身中虫,自食狮子肉,罪过就大了。我们信佛学佛,不应毁谤佛法。一般法师居士,都不会存心毁谤,但也可能谤了而不自知。如佛法有声闻乘,缘觉乘,菩萨乘(大乘),若修学声闻乘,赞叹声闻乘,而说大乘非佛说,即是谤法。若学大乘而呵斥小乘,认为不应该学,也同属谤法罪。若人只重持戒而废定慧,或重定而废戒慧,或重慧而废戒定,有所偏废,劝人不要学,都是谤法。换言之,只学一种修行法门,而轻慢其他的,认为不应该学,学了没有用,都是谤法。若只一法门就够了,何以佛陀要说八万四千法门?重一法而轻其他法门,令众生生颠倒解,走入歧途,瞎众生眼目,故成无间狱重罪。 (二)疑三宝:三宝——佛法僧,是佛弟子的皈依处。皈依三宝,受了净戒,不论出家在家,若于三宝外还信其他外道鬼神,疑与佛同等,或胜于佛;见外道典籍,赞为胜于三藏十二部;皈依外道邪众,对佛教出家僧众无信心。这与佛法不相应者,都是以疑三宝而表现出不信的行为。例如一些神佛不分的,皈依三宝而又主张什么三教同源,五教合一的谬论,以为一切宗教都是教人行善,皆可信仰,即是叛教。如此是非不明,神佛不分,是疑三宝的无间重罪。杀人、偷盗,不一定堕地狱,若犯以上十一种的任何一种,必堕无间狱中。 第二、十恶轮:如《十轮经》(卷四)说:「于十恶轮,或随其一,或具成就,先所修集一切善根,摧坏毁灭……命终定生无间地狱。」轮,是摧坏义。能破坏一切功德善根,所以叫恶轮。十恶轮即十种恶事,犯一种,或俱犯,向来所修之功德,全被破坏无余,故名为十恶轮。十恶轮是:谤阿兰若,谤于别乘(分三种),嗔害比丘(分两种),侵夺清净僧物回与破戒者,毁害法师,侵夺僧物,毁寺逐僧。 (一)谤阿兰若:阿兰若是印度语,意思是无事处,寂静无嚣闹处。出家人于此寂静处修清净行,名阿兰若比丘,近于中国所说的闭关住茅蓬。佛说比丘有三种:一修定的,指勤修止观,真实用功,以达断妄成圣的目的。二读诵研究的,如研究阅读大藏经等。三为僧团作事者,如建寺安僧,做监院、知客等福事。于此三事中,当然以修定最好。修定比丘,多住阿兰若,专修定慧,求了生死,得解脱。为寺院僧众服务,虽是修福业,但还不是出家人的本分事。研究佛学,也是为了要于修行上用功,若只在文字上打转,实非出家的理想。故住阿兰若比丘,精进于禅思,佛制应受上等的供养。佛世时,在僧团中,都要随众的,若真正修习定慧,到了紧要关头,是允许他暂时自由,不用随众的。若有人毁谤阿兰若比丘,是十恶轮之一。因为对真正修行求了生死的,不但不应障碍,而且应予成就。如加以诽毁,障碍修行,等于破坏佛教行人的最大目的。 (二)谤于别乘,佛法有三乘:声闻乘、独觉乘、菩萨乘。修声闻乘者谤独觉、菩萨乘;修独觉乘者谤声闻、菩萨乘;修菩萨乘者谤独觉、声闻乘。这三种,都是毁谤正法,为十恶轮的三种。 (三)嗔害比丘,也有两种:一是嗔害有学有德有修行的比丘,如辱骂他,殴打他,或想方法使他失去自由,加以种种迫害。有些坏比丘,拉拢地方上的恶势力,稳坐住持当家宝座,想尽方法,利用恶势力去破坏有德比丘,以达占有的目的。另一种是对于破戒比丘,看不起他、恨他、逼害他,认为根本不像出家人,不值得尊重。以为迫害有德比丘,虽然是造罪,嗔害破戒比丘又有什么关系呢?不知此比丘虽然破戒,只要他还在僧团中,没有被取消出家资格,嗔害了还是恶业。试举例说:泰国是佛教国家,出家人不能人人是贤圣。假如有比丘在外面犯了法,警察不会即刻逮捕,因为他还披著袈裟,还是比丘身份。警察随著此犯戒比丘回寺,向寺僧报告,待寺僧决议,取消他的僧格,脱下他的袈裟,才下手逮捕。这是尊敬比丘,对破戒比丘也不敢嗔害的例子。所以,若以非法手段对付破戒比丘,也是恶业。 (四)侵夺清净僧物回与破戒比丘:有些坏比丘,能拉拢恶势力帮忙,在一般也称之为护法。帮助坏比丘,争夺寺庙财物等。看来是为了护持出家人,但如护助破戒比丘,实在是造罪了。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