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佛教是迷信的人 听听弘一大师如何说

弘一大师,佛法

欲挽救今日之世道人心,人人皆知推崇佛法,但对于佛法而起之疑问,亦复不少。故学习佛法者,必先解释此种种疑问,然后乃能着手学习。

一、佛法非迷信

近来,知识分子多批评佛法谓之迷信。

我辈详观各地寺庙,确有特别之习惯及通俗之仪式,又将神仙鬼怪等混入佛法之内,谓是佛法正宗。既有如此奇异之现象,也难怪他人谓佛法是迷信。但佛法本来面目则不如此,决无崇拜神仙鬼怪等事;其仪式庄严,规矩整齐,实超出他种宗教之上。

又佛法能破除世间一切迷信,而予以正信,岂有佛法即是迷信之理?!故知他人谓佛法为迷信者,实由误会;倘能详察,自不至有此批评。

二、佛法非宗教

或有人疑佛法为一种宗教。此说不然。

佛法与宗教不同,近人著作中常言之,兹不详述。应知佛法实不在宗教范围之内也。

三、佛法非哲学

或有人疑佛法为一种哲学。此说不然。

哲学之要求在求真理,以其理智所推测而得之某种条件,即谓为真理。其结果有一元、二元、唯心、唯物种种之说。甲以为理在此,乙以为理在彼,纷纭扰攘,相非相谤。但彼等无论如何尽力推测,总不出于错觉一途。譬如盲人摸象,其生平未曾见象之形状,因其所摸得象之一部分,即谓是为象之全体,故或摸其尾──便谓象如绳;或摸其背──便谓象如床;或摸其胸──便谓象如墙。虽因所摸处不同而感觉互异,总而言之,皆是迷惑颠倒之见而已。

若佛法则不然。

譬如明眼人能亲见全象,十分清楚,与前所谓盲人摸象者迥然不同。因佛法须亲证“真如”,了无所疑,决不同哲学家之虚妄测度也。

何谓“真如”之意义?

真真实实,平等一如,无妄情,无偏执,离于意想分别──即是哲学家所欲探知之宇宙万有之真相及本义也。夫哲学家欲发明宇宙万有之真相及本体,其志诚为可嘉;但苦无方法,致罔废心力,而终不能达到耳。

四、佛法非违背于科学

常人以为佛法重玄想,科学重实验,遂谓佛法违背于科学。此说不然。

近代科学家持实验主义者,有两种意义:

一是根据眼前之经验,彼如何,即还彼如何──毫不加以玄想。

二是防经验不足恃,即用人力改进,以补通常经验之不足。

佛家之态度亦尔。彼之“戒”、“定”、“慧”三无漏学,皆是改进通常之经验。但科学之改进经验重在客观之物件,佛法之改进经验重在主观之心识。

如人患目病,不良于视,科学只知多方移置其物,以求一辨;佛法则努力医治其眼,以求复明。两者虽同为实验,但在治标治本上有不同耳。

关于佛法与科学之比较,若欲详知者,乞阅上海开明书店代售之《佛法与科学之比较研究》。著者王小徐,曾留学英国,在理工专科上迭有发见,为世界学者所推重,近以其研究理工之方法,创立新理论,解释佛学,因著此书也。

五、佛法非厌世

常人见学佛法者多居住山林之中,与世人罕有往来,遂疑佛法为消极的、厌世的。此说不然。

学佛法者,固不应迷恋尘世,以贪求荣华富贵,但亦决非是冷淡之厌世者。因学佛法之人,皆须发“大菩提心”,以一般人之苦乐为苦乐,抱热心救世之弘愿。不唯非消极,乃是积极中之积极者。虽居住山林中,亦非贪享山林之清福,乃是修“戒”、“定”、“慧”三学,以预备将来出山救世之资具耳,与世俗青年学子在学校读书,为将来任事之准备者甚相似。

六、佛法非不宜于国家之兴盛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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